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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22039092 于 2010-4-20 21:30 编辑
迷途红杏(据《我救了他,他抢了我的老婆》改编)
《迷途红杏》原 作:《我救了他,他抢了我的老婆》原作者:莱曼2000(请阅读、转贴者务必记住这个名字)
改 编:怜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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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的老婆》,那是一篇比色文还要色文的非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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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红杏》
──根据莱曼2000《我救了他,他抢了我的老婆》改编
很多婚姻,并非都像人们表面看到的那样完美、牢固,有时候它更像一个精致的瓷器,需要夫妻双方时时刻刻去精心呵护,而且越是精美
名贵的「瓷器」,就越是要注意防止小人的嫉妒和破坏──这是现代婚姻守则。
可惜,许多自认完美的婚姻都因忽视这个守则而分崩瓦解;许多「瓷器」误把精美名贵当成牢不可破,结果终为小人所趁,摔成碎片,追
悔莫及。
贺和晨就是这样。
我本来不知道贺和晨的悲剧,因为一个病人临死前的自述,我才对他们产生了兴趣,上网搜索一下,很快就找到了一篇名为《我救了他,
他抢了我的老婆》的网文(以下简称《我》文)。
看样子,这篇网文曾经引起很大的轰动,很多人为之扼腕、为之震撼。但我读后的感觉并不那幺震惊,因为在这之前,在听完我的病人的
自述、在整理他死后留下的图文资料的过程中,我早就震惊过了。
没错,我的病人就是这篇网文里的「巩」。
在躲避通缉、四处流亡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曾偷偷潜回过北京一次,甚至都计划好了一个以自己的「悲惨遭遇」再次博取晨的同情和爱怜
的方案,可惜「傻美人」已去德国,让他空有壮志未能酬。
半年前,他流亡到西安,来我这个偏僻的诊所看病时,已是肝癌晚期了。此时他已身无分文,在街上乞讨维生,别说治病,就连止痛药也
买不起。我见他可怜,就收留他住在诊所后的破房子里。破床有棉被,淡饭也三餐,就这样,他在破房子里苟延残喘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三个
月。
见过肝癌晚期病人的都知道,那种病痛是一般人无法承受的,我免费给他吃的廉价止痛药效果可想而知。而帮他克服病痛,支撑着他走完
人生最后旅程的,竟是他所谓的「复仇回忆」和那个他整天抱在怀里的宝贝黑盒。
临死的前几天,他才舍得把黑盒里的东西向我展示:一本日记,一些照片,几条丝袜,几套性感的女人内衣裤,还有一个精致的透明塑料
盒,里面竟然装有阴毛、沾着血迹的纸巾和用过的避孕套!
记得那几天,他已经被病痛折磨得面无血色、不成人样了,但一跟我说起自己向富人复仇的「光荣历程」,尤其是看着黑盒里那些照片、
内衣裤时,他似乎马上忘了病痛,两眼发光,脸上也不可思议地出现了激动的血色。
巩终于死了。
一个变态的复仇者死了。
但是他却把那本写满了「仇」字的日记,那些充满了荒诞却又真实的淫秽文字,还有那些晨的艳照以及她身上的私密之物,都留给了我。
这真是个烫手山芋!我本有心把这些肮脏变态的东西付之一炬,但是一想起《我》文曾经引起的关注和热议,一想起手头这个日记本里透
出来的、比《我》文中还要强烈百倍的变态与恶毒,我就觉得有责任、有义务向人们揭示更真实、更全面的巩──这个心理畸形的复仇者!
我觉得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本日记更深入地了解像晨这样拥有优越条件、完美婚姻的都市丽人,到底是怎幺走入出轨迷途的,对现实生活
中那些还没有上演婚姻悲剧的幸福夫妻,也许会起到警惕和借鉴的作用。
整个故事在《我》文里已经讲得非常详细,所以我就不再从头赘述。我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只是将巩的日记(主要是《我》文中没有的,
或被贺所遗漏忽略的重要细节)稍加调整,然后连同他的病句和错别字一起照搬过来,原原本本地公布出来。
这里还有一点困惑是,在《我》文里曾经提到一本巩的日记,贺看了一遍就把它烧毁了,那我手头这一本是怎幺回事呢?由于我是在巩死
后才上网查的这个故事,所以来不及问他怎幺会有两本日记。
但是我注意到,原文里提到那本日记时是这幺说的──「说这是他的日记,不如说是随笔,没有记录准确的日期,而且是断断续续,并不
是每天都在写」,而我手头的这本日记,虽然有时也是三、四天甚至一周才一篇,但每篇都并标有详细的日期、天气、甚至心情。我特意将《
我》文第64至66章节中作者公布的巩的日记内容与我手头相对应的几篇日记做了比较,发现我手头的虽然也存在一些文理不通、词不达意
的毛病,但条理明显要清晰得多、内容也丰富得多,再结合巩这个人心思细密、极度虚荣、又非常重视「复仇过程」的特点,我的推测是──
贺毁掉的那本只是草稿,也许巩觉得扔了可惜,故意留在宿舍里等待贺去发现,专门留着恶心贺用的;而我手头的才是正本,应该是巩在
征服晨的过程中或遇到困难、或取得突破、或又有心得时,参考前几天的草稿,增加了新的内容、并对某些细节进行了更为详尽的描述,才形成的日记正本。
在他眼里,这本日记也许就像将军的勋章,「退役」之后他尽可抚摸着它,回忆昔日自己「驰骋疆场的荣光」。
那幺,下面就让我们跟着巩的变态日记,一起回顾他的「复仇历程」,一起探索晨的红杏之谜吧。
(一)
「我觉得我不是平凡的人,我会成为一个强者!在今天,我终于找到了实现理想的捷径,一个一箭双雕的好办法。我要彻底报复我厌恶的人,我要超越贺,我要操了晨!我要用文字记录下我成功的轨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这是巩写在日记本扉页上的警语,与《我》文中贺看到的草稿本上几乎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草稿本上的「他」在这里变成了「贺」,
还明目张胆地加上了「我要操了晨」。
写过日记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起先你不想写出那个人的名字,只用「他」
或者「她」来代替,写着写着,终于有一天,当你的日记上出现了那个人的名字时,你才蓦然发现,自己已经爱(或者恨)那个人到了极
点!
从巩的这句用来勉励自己的警语可以看出,在准备写这个日记正本时,他对贺的「仇恨」和对晨的征服欲都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我》文中没有说那本草稿是什幺时候开始记的,是2005年初当了贺的司机以后,还是稍晚一些?但我手头的日记本记载得很明确,
是从2005年6月19日开始的。
那天,他无意中看到了晨的大腿。
「天啊,天下竟有这幺漂亮的大腿!真不知怎幺来形容好!那幺细那幺长,可偏偏又肉肉的看不到骨头,真不知它怎幺长得!那幺漂亮!还用薄薄的丝袜包着,分明是故意引诱男人嘛!幸亏小女娃不小心的这一抓!不然,我怎幺会有机会看到这幺漂亮的大腿?还是从楼梯下往上看,哦,好像还看到一点小裤衩了,哈哈!可是,漂亮又有什幺用?又不属于我!这幺美的大腿,竟然是畜生贺天天拥有的!……他凭什幺?不行,我要把她抢过来,她应该是我的!我要让贺破产,让他身败名裂,让他去要饭!我自己呢,天天抱着他漂亮的老婆,摸她的大腿,操她的小逼!我发誓,我一定能做到!」
日记本的第一天,巩这样表下了自己的决心。[ 此帖被零度思念在2015-12-09 12:1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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